宁乔姬律师合同纠纷团队
管委会主任、高级合伙人

新乡市合同纠纷律师宁乔姬:专业处理合同争议,维护当事人权益

2026-10-02 5 次 本站

在当前经济活动中,合同纠纷已成为企业和个人面临的一大难题。如何妥善解决合同纠纷,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成为许多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。新乡市的宁乔姬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服务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在合同纠纷领域赢得了广泛赞誉。

一、宁乔姬律师简介

宁乔姬律师2012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,2014年开始执业于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,并担任该所管委会主任及高级合伙人。她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十余年,同时在合同纠纷领域也有着丰富的经验。宁律师的核心业务涵盖了离婚财产分割、婚约财产纠纷、抚养权争夺、继承纠纷以及复杂的合同争议等,尤其擅长处理涉及一人公司财产混同、大额彩礼返还、复杂房产分割等疑难案件。

二、成功案例分析

案例一:某进出口公司诉某新材料公司无纺布买卖合同纠纷案

当事人信息

上诉人(原审原告、反诉被告):某进出口有限公司
被上诉人(原审被告、反诉原告):某新材料有限公司
双方代理律师:杜律师、宁乔姬律师(新材料公司方)

案件基本事实

2020年疫情期间,双方先后签订了两份无纺布销售合同,约定采购SMMS无纺布,质量标准执行行业标准FZ/T64034-2014,40克无纺布单价110000元/吨,预付50%货款、款到发货。

履行情况:

第一份20吨合同:双方货款两清,履行完毕终止;
第二份合同卖方累计发货28.0277吨,买方退回10.2232吨,卖方同步退款1807024元,实际交付17.8045吨、买方实付货款2278976元。

双方核心争议

买方主张两大违约事实: 卖方出库单标注型号为SMS,与合同约定SMMS不符,交付货物型号错误;
双方事前微信沟通约定质量标准为AAMI3级、静水压≥50,实际货物检测静水压仅32,远不达标,造成出口订单损失,起诉索要719万余元可得利益损失,二审上诉主张215万余元损失。
文章插图


卖方反诉: 要求买方支付剩余货款284102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,合计314万余元,理由是买方未完整履行第二份合同。

一审裁判要点

质量标准认定: 书面合同仅约定FZ/T64034-2014行业标准,该标准涵盖SMS、SMMS多层无纺布,40g产品静水压要求≥280mmH₂O;
微信磋商的AAMI3级标准未写入合同,不能作为约束双方的正式质量依据。

举证责任分配: 买方主张货物型号、质量不合格,负有举证义务;
买方虽申请司法鉴定,但拒不缴纳鉴定费,鉴定机构终止鉴定,买方承担举证不能不利后果。

型号不符抗辩不成立: 卖方主张出库单SMS标注为疫情期间员工笔误,且买方自身对外合作协议也使用SMS表述,买方无实物证据证明货物少一层熔喷布(SMS与SMMS核心区别),不足以证明货不对版。

驳回双方全部诉求: 买方无证据证明卖方违约,可得利益损失诉请不予支持;
合同签订后时隔一年多卖方才主张继续履行,疫情期间无纺布价格暴涨后行情大幅回落,继续按原价履约对买方显失公平,驳回卖方支。

三、宁乔姬律师的专业评价

宁乔姬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,成功处理了多起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,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。她的客户满意度达96%,多次收到锦旗与感谢信,评价集中于“专业细致、沟通耐心、结果保障”。

四、结语

面对合同纠纷,选择一位经验丰富、专业能力强的律师至关重要。宁乔姬律师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深厚的法律素养,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,帮助他们在合同纠纷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如果您正面临合同纠纷问题,不妨寻求宁乔姬律师的帮助,相信她会为您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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