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新乡市,有一位备受赞誉的合同纠纷律师——宁乔姬。她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,成功处理了众多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,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信赖。
个人介绍
宁乔姬律师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,自2014年起执业于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,并担任该所管委会主任、高级合伙人。她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深耕多年,尤其擅长处理涉及一人公司财产混同、大额彩礼返还、复杂房产分割等疑难复杂案件。宁乔姬律师以其“情理兼顾、守护权益”的执业理念,为客户提供从协商谈判到诉讼代理的全流程法律服务,在长垣市及周边区域形成了良好的专业口碑与行业影响力。
专业领域
宁乔姬律师不仅在婚姻家事领域有卓越表现,还在合同纠纷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。她处理的合同纠纷案件涵盖了买卖合同、租赁合同、建设工程合同等多个领域。无论是合同的起草、审查,还是合同履行中的争议解决,宁乔姬律师都能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。
成功案例
案例一:某进出口公司诉某新材料公司无纺布买卖合同纠纷案
当事人信息
上诉人(原审原告、反诉被告):某进出口有限公司
被上诉人(原审被告、反诉原告):某新材料有限公司
双方代理律师:杜律师、宁律师(新材料公司方)
案件基本事实
合同签订背景:2020年疫情期间,双方先后签订两份无纺布销售合同,约定采购SMMS无纺布,质量标准载明执行行业标准FZ/T64034-2014,40克无纺布单价110000元/吨,约定预付50%货款、款到发货。
履行情况:
第一份20吨合同:双方货款两清,履行完毕终止;
第二份合同卖方累计发货28.0277吨,买方退回10.2232吨,卖方同步退款1807024元,实际交付17.8045吨、买方实付货款2278976元。
双方核心争议:
买方主张两大违约事实:①卖方出库单标注型号为SMS,与合同约定SMMS不符,交付货物型号错误;②双方事前微信沟通约定质量标准为AAMI3级、静水压≥50,实际货物检测静水压仅32,远不达标,造成出口订单损失,起诉索要719万余元可得利益损失,二审上诉主张215万余元损失。
卖方反诉:要求买方支付剩余货款284102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,合计314万余元,理由是买方未完整履行第二份合同。
一审裁判要点
质量标准认定:书面合同仅约定FZ/T64034-2014行业标准,该标准涵盖SMS、SMMS多层无纺布,40g产品静水压要求≥280mmH₂O;微信磋商的AAMI3级标准未写入合同,不能作为约束双方的正式质量依据。
举证责任分配:买方主张货物型号、质量不合格,负有举证义务;买方虽申请司法鉴定,但拒不缴纳鉴定费,鉴定机构终止鉴定,买方承担举证不能不利后果。
型号不符抗辩不成立:卖方主张出库单SMS标注为疫情期间员工笔误,且买方自身对外合作协议也使用SMS表述,买方无实物证据证明货物少一层熔喷布(SMS与SMMS核心区别),不足以证明货不对版。
驳回双方全部诉求:
买方无证据证明卖方违约,可得利益损失诉请不予支持;
合同签订后时隔一年多卖方才主张继续履行,疫情期间无纺布价格暴涨后行情大幅回落,继续按原价履约对买方显失公平,驳回卖方支付剩余货款及违约金的请求。
社会评价
宁乔姬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得到了广泛认可。她曾多次参与长垣广播电台的普法栏目《957新说法》,就合同纠纷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普法解读,获得广泛社会关注。客户对她的一致评价是“专业细致、沟通耐心、结果保障”。
结语
宁乔姬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在合同纠纷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。她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,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。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问题,不妨寻求宁乔姬律师的帮助,相信她一定能为您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