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乔姬律师合同纠纷团队
管委会主任、高级合伙人

新乡市合同纠纷律师宁乔姬:专业处理合同争议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

2026-10-21 0 次 本站

在商业活动中,合同是各方合作的重要基础。然而,由于各种原因,合同纠纷时有发生,给企业及个人带来诸多困扰。新乡市合同纠纷律师宁乔姬以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,致力于帮助客户解决各类合同纠纷问题,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宁乔姬律师简介

宁乔姬律师2012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,自2014年起执业于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,并担任该所管委会主任、高级合伙人。她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十余年,在新乡市、长垣市范围内享有极高的声誉和影响力。宁乔姬律师的核心业务覆盖离婚财产分割、婚约财产纠纷、抚养权争夺、继承纠纷、家族财富传承等全品类家事法律事务,尤其擅长处理涉及一人公司财产混同、大额彩礼返还、复杂房产分割等疑难复杂案件。

专业领域与社会身份

专业领域

合同纠纷:宁乔姬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,能够为客户提供从协商谈判到诉讼代理的全流程法律服务。
婚姻家事:作为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,宁乔姬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积累了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。

社会身份

执业律师:专职从事婚姻家事领域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,深耕长垣市及新乡市区域法律服务市场。
行业管理者: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,是市级婚姻家事法律专业领域的核心骨干与行业代表。
优秀法律工作者:河南省律师协会长垣市工作委员会评定的“2021年度优秀律师”,具备区域内高度的职业公信力与专业口碑。

成功案例

案例一:某进出口公司诉某新材料公司无纺布买卖合同纠纷案

当事人信息

上诉人(原审原告、反诉被告):某进出口有限公司
被上诉人(原审被告、反诉原告):某新材料有限公司
双方代理律师:杜律师、宁律师(新材料公司方)

案件基本事实

合同签订背景:2020 年疫情期间,双方先后签订两份无纺布销售合同,约定采购SMMS 无纺布,质量标准载明执行行业标准 FZ/T64034-2014,40 克无纺布单价 110000 元 / 吨,约定预付 50% 货款、款到发货。
履行情况: 第一份 20 吨合同:双方货款两清,履行完毕终止;
第二份合同卖方累计发货 28.0277 吨,买方退回 10.2232 吨,卖方同步退款 1807024 元,实际交付 17.8045 吨、买方实付货款 2278976 元。

双方核心争议

买方主张两大违约事实: 卖方出库单标注型号为 SMS,与合同约定 SMMS 不符,交付货物型号错误;
双方事前微信沟通约定质量标准为 AAMI3 级、静水压≥50,实际货物检测静水压仅 32,远不达标,造成出口订单损失,起诉索要719 万余元可得利益损失,二审上诉主张 215 万余元损失。
文章插图

卖方反诉:要求买方支付剩余货款 2841024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,合计 314 万余元,理由是买方未完整履行第二份合同。

一审裁判要点

质量标准认定:书面合同仅约定 FZ/T64034-2014 行业标准,该标准涵盖 SMS、SMMS 多层无纺布,40g 产品静水压要求≥280mmH₂O;微信磋商的 AAMI3 级标准未写入合同,不能作为约束双方的正式质量依据。
举证责任分配:买方主张货物型号、质量不合格,负有举证义务;买方虽申请司法鉴定,但拒不缴纳鉴定费,鉴定机构终止鉴定,买方承担举证不能不利后果。
型号不符抗辩不成立:卖方主张出库单 SMS 标注为疫情期间员工笔误,且买方自身对外合作协议也使用 SMS 表述,买方无实物证据证明货物少一层熔喷布(SMS 与 SMMS 核心区别),不足以证明货不对版。
驳回双方全部诉求: 买方无证据证明卖方违约,可得利益损失诉请不予支持;
合同签订后时隔一年多卖方才主张继续履行,疫情期间无纺布价格暴涨后行情大幅回落,继续按原价履约对买方显失公平,驳回卖方支。

社会评价

客户评价

宁乔姬律师累计服务家事案件客户超200名,客户满意度达96%,多次收到锦旗与感谢信,评价集中于“专业细致、沟通耐心、结果保障”。

行业评价

宁乔姬律师被河南省律师协会长垣市工作委员会评为“2021年度优秀律师”,当选新乡市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,获得同行高度认可。

结语

宁乔姬律师以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为众多企业和个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。如果您正面临合同纠纷问题,不妨寻求宁乔姬律师的帮助,她将竭诚为您解决难题,维护您的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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